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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残疾人联合会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2010-11-29 11:41  

博州残疾人联合会2010年工作总结及

2011年工作计划

2010年,在自治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残联的关心指导下,州残联党组理事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7号、国办发19号、自治区3号文件精神,认真思考、探索、谋划我州今后残疾人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残联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树立了信心,为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工作目标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一、2010年工作总结

(一)相关文件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两个体系”建设指导意见。2010年3月10日《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出台。4月7日,自治州残联系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残联的通知要求,组织州、县(市)残联理事长认真学习了指导意见,并在残联机关进行了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两个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是我国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救助、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等方面能够得到制度性保障。正因为中央7号、国办发19号等重要政策、文件的颁发和实施,各地陆续出台了相应的办法和措施。残疾人得到了更多实惠,残联系统的工作条件环境进一步改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如自治区党委3号、100号纪要、关爱工程的决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与扩面、博州党委、政府〔2010〕3号《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见》、博州政办发〔2010〕69号《关于印发自治州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关爱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办法和措施的相继出台,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各级残联积极工作和不懈努力。

2.抓住主线不放松,促成了自治州党委3号和配套文件的出台。根据年初州残联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州党委第66次常委会讨论审议由残联提交的博州党委、政府贯彻自治区3号文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残联党组理事会根据常委会的意见和要求,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自己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见》,于2010年5月4日通过,5月14日印发实施。州党委3号文件的出台,这在我州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中以州党委、政府文件印发尚属首次,因此,社会反响很大。特别是《意见》的重点内容: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体系方面,围绕每年服务500名残疾人的目标,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关爱工程,在自治区要求地方配套30%的基础上提高了20%。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方面,在执行自治区100号纪要的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自治州对城乡盲人、重度精神病人分别补助15和20元;对达到自治区、自治州、县级考核验收标准的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除自治区一次性补助之外,自治州再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2万元。加大了对贫困残疾学生的扶持力度方面,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的残疾在校生,在民政部门对其生活救助的基础上,从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每人每年给予100元扶残助学金;对就读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残疾学生的学费每年按60%给予补助;对没有享受国家资助的就读大专、本科残疾学生,州、县(市)按1:1的比例,每人每年资助学费2000元。加大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方面,做了每年从上级返还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不低于10%用于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和康复服务的规定,这一项每年可有不少于20万元的经费用于残疾人工作。我们要求全州各级残联,按照文件精神狠抓落实。

2010年8月12日,自治州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通过了由残联提交的《自治州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关爱工程实施方案》(博州政办发〔2010〕69号)并印发实施。从而,结束了博州没有残疾人康复配套经费的历史。从2011年起州财政将20万元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关爱工程项目配套专项经费。自治州党委3号、政府69号文件的出台,体现了州党委、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和特殊关爱,也反映出全州各级残联的辛勤劳动和本届理事会的不懈努力,可以说,这项成果的取得,在我州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有力促进我州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也为我州残疾人事业“十一五”画上比较圆满的句号。

3.认真贯彻中央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援博项目编制和对口衔接。在自治区残联的统一组织下,6月30日,由残联党组书记巴音克夏同志带领县市残联理事长赴湖北省及地州市残联衔接。在此之前,州残联根据自治区残联工作会议、自治区残联系统援疆工作规划指导意见、援疆工作五年规划方案等通知精神以及自治州党委对湖北援博工作的有关要求,残联理事会积极主动多次向党委、政府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申报项目,同时要求各县市残联积极主动跻身于各地的援博总体规划之中。对接之后,根据湖北省残联的意见,及时向州党委、政府领导请示同意,以博州发改〔2010〕465号向湖北省残联报送了《博州残联系统申请湖北省援助项目的报告》。湖北鄂发改办函〔2010〕547号及时复函,省残联将继续搞好调研和协调服务,抓紧编制援博规划,力争尽早研究确定援建项目,其中包括为残疾人服务的项目,认真做好新一轮援博工作”。

目前,对口衔接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年,9月1日至9月6日,荆门市残联、武汉市残联先后到精河县、博乐市来访考察,在州、县市残联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基本达到了我们的预期目的。荆门市残联援精工作明年正式启动,武汉市与博乐市达成援助“五个一工程”。省残联、襄樊市、宜昌市残联明年也将来访。因此,这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深感压力很大。“十二五”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博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利时期,认真贯彻好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援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博州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需要,抓住机遇,如何做好今后5—10年的援博规划,拿出切实可行的符合双方实际的发展项目,我们从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帮困、文化体育、人才培训交流等6个方面做了项目规划,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残联把做好援博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市残联理事长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残联系统援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口援博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实施,并下设办公室,各县市残联也分别成立相应的机构。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请示援博有关工作,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三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大与发改委、上级残联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力度,确定专人,定期沟通、及时协调,力争将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纳入到政府援博整体项目规划。四是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残联系统内部步调、目标一致,形成合力。五是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残联系统将援博工作纳入2010年残疾人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内容,以此促进和增强县市残联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二)残联各项业务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

1.贯彻自治区残联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年工作。

3月10日,自治州残工委召开2010年残疾人工作会议,自治州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出席了会议。残联理事长王玉亮同志代表残工委作了工作报告,对2009年残疾人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重点从贯彻好中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好博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见,落实好《关爱工程》、完善好“两个体系”建设、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会上残联党组书记巴音克夏通报了自治区《关于表彰自治区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宣读了《关于兑现2009年自治州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分别对考核优秀的博乐市、温泉县残联,考核为合格的精河县残联、阿拉山口社会事务管理局给予了3000元、1000元的奖励。同时对我州在2009年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创建达标工作中成绩较为突出的博乐市小营盘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分别给予800元的奖励。为进一步落实2010年各项工作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能够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州残联与各县市残联签定了2010年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最后,州政府副州长、残工委主任达楞塔从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强化领导、协调配合,全面提升残疾事业服务水平等方面工作了重要讲话,并要求与会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关爱弱势群体,努力为残疾人多办好事、实事、难事,为构建和谐博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创建工作。

2009年是自治区残联系统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达标创建年,我们按照自治区残联的统一安排,全面组织实施了基层组织达标创建活动。今年,在总结博乐市通过自治区残联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整改、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是及时制定方案,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保障。二是用公益性岗位,解决了乡(镇、街道)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为彻底解决基层残联配备专干问题,根据自治区《关于研究残疾人生活保障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新政阅〔2009〕100号)和《关于用公益性岗位解决残疾人专职委员选配问题的通知》(新残字〔2009〕96号)文件和奥曲尔州长对《纪要》的批示精神,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及时联合转发了《关于用公益性岗位解决残疾人专职委员选配问题的通知》。各县市,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环节,全州落实27个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解决了多年来,博州乡(镇、街道)残联没有专职委员的老大难问题。目前,博乐市、精河县残联专职委员已上岗到位,温泉县已在常委会上通过,正在筹备招聘之中。三是积极探索和筹划解决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待遇问题。为了彻底实现残疾人基层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州残联拟定了《博州村队、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办法》。《办法》拟从村(队)初中以上、社区高中以上学历中选聘有一定工作能力、热心残疾人事业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村(队)、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任期内的务工补贴主要从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途径予以解决,对无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9月25日,州残联党组理事会召开了残疾人工作座谈会,各县市残联总结汇报了2010年10月之前的残疾人工作开展情况,州残联理事长王玉亮从13个方面回顾总结了前三季度工作,重点强调了基层组织建设的拾遗补缺工作。各县、市在10月25日前完成自查,申请州残联复查。温泉县残联要继续抓紧工作,确保在自治区验收之前人员到位。我们再次明确,谁拖了自治州、自治区后腿,不仅仅是通报批评,而是考虑你这个理事长能不能在干的问题。因此,要严格按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新33条标准抓紧补课,确保通过验收。

3.教育就业工作。

——教育工作。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与通向明天—助学计划2009年度,资助残疾学生80人,每人300元,共计项目资金2.4万元。其中博乐市32名、精河县33名、温泉县15名,在2009年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活动中对80名残疾学生现场资助。2010年度助学计划80名分配计划已下达县市,我们计划在今年将要举办的“十一五”末各类先进表彰大会上兑现,以丰富会议内容,扩大宣传效果。按照自治区《爱心天使助学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各县市正在统计之中。

——就业工作。博州首个县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就业基地建设于2009年正式启动。经过一年的培育和创建,今年4月6日,温泉县塔秀乡鑫羊农业合作社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正式挂牌。基地通过发展养殖业,吸纳了35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有效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减轻了残疾人的家庭负担,为全州开展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5万元扶助资金也已拨付到位。后期工作就是跟踪调查、分析监测这些残疾人就业后的生活变化情况,为其他同类型基地筹建提供依据。目前,博乐市、精河县也提交了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申请报告。

——按比例就业及培训工作。截止目前,已安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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