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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残联2013年民生项目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2013-03-21 16:43  

州残联2013年民生项目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规模及主要任务

实施单位

及职责

任务

分解

责任领导

及职责

责任

科室

责任人

及职责

完成

时限

协助

单位

1

关爱

工程

投资150万元,开展残疾人“助视、助听、助行、助学”等项目。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115万元,自治州配套35万元。对农村1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使500名贫困残疾人得到资助或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

博乐市

落实任务及配套资金

康复170人,白内障50人

王玉亮

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

康复科

教就部

杨新芝

王希军

负责具体指导项目实施

12月底

民政、教育、卫生、财政、红十字会

精河县

康复150人,白内障30人

温泉县

康复80人,白内障20人

2

阳光家园计划

投资3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20万元,州县市按比例配套10万元。开展为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资助200人,其中中央、自治区资助100人,州县市资助100人。

博乐市

自治区项目35人,自治州项目35人

巴音克夏

负责协调落实任务

教就部

王希军

苗爱莲

11月底

财政局

精河县

自治区项目30人,自治州项目35人

温泉县

自治区项目35人,自治州项目30人

3

光明

工程

争取自治区牧区无电残疾人,扶贫项目“阳光工程”项目资金50万元,为100户牧区无电,无电视收看的残疾人牧民配发太阳能发电设备100套、100台电视,并积极与州广电局协调配备100套无线电接收器。

博乐市

30套

王玉亮

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

教就部

王希军

苗爱莲

10月底

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精河县

35套

温泉县

35套

4

托养

服务

争取自治区残联项目资金240万元,整合购买各级民政社会福利院床位80张开展三类残疾人(男16-59岁、女16-55岁)托养服务。

博乐市

20张

王玉亮

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

教就部

王希军

苗爱莲

12月底

各县市、民政局

精河县

20张

温泉县

20张

州直

20张

5

危房

改造

将90户残疾人危房户改造项目纳入自治州“安居富民,定居兴牧” 项目总体计划任务之中,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25万元,再给残疾人特困户每户2000元,一般户1000元的补贴。

博乐市

30户

巴音克夏

负责协调落实任务

教就部

王希军

苗爱莲

11月底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发改、财政局

精河县

20户

温泉县

40户

6

孤残儿童康复

(协助项目)

协助州民政局,对孤残患儿、贫困家庭唇腭裂患儿和贫困家庭疝气患儿免费进行手术康复和矫治。

州民政

王玉亮

负责协助落实任务

康复科

杨新芝

刘智

协助落实任务

州、县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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